关于订制《2012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》的通知
各市招生考试院(招生办),各普通高中:
为更好地服务考生、服务社会,应广大考生的要求,我中心将开展《2012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》(以下简称《成绩证明书》)订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绩证明书用途和式样
(一)证书用途。《成绩证明书》是考生参加过普通高考的有效证明之一,是考生升学、出国留学或用于申请助学金、奖学金、贷款等的证明,用途广且具有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。
(二)证书式样。2012年《成绩证明书》式样与往年保持一致,为32开,数字彩色印刷,内容包括考生本人的相片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考生号、科目组、考试成绩(含:总分、各科分数、照顾分)、校验码、防伪条形码等信息,可以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(www.gxeea.cn)上查询验证真伪。
二、加强宣传
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高考成绩证明书的组织征订工作,加强宣传,将《成绩证明书》样张发到各学校,让广大师生了解证书的用途,认真为考生集体办理征订手续。
三、订制办法
(一)集体订制。考生到所在中学或市、县招生办(考试院)申报、登记和交费。《成绩证明书》单价为30元∕张,集体订制优惠价为20元∕张。
(二)个人订制。考生也可直接向我中心申报。申请人需提交一份注明姓名、考试年度、准考证号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的申请书,同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《成绩证明书》个人订制为30元∕张。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我中心,也可以面交现金。
四、上报要求
《2012年高考成绩证明书征订表》(见附件),请以市为单位统一办理好后于2012年4月15日前发到邮箱:zhaofu@mail.gxeea.cn,并电话确认,同时将征订表和款项交到我中心。
五、证书发放
集体订制的证书将于2012年6月下旬发放到各市招生考试院(招生办),再逐级发放给考生。个人订制的证书可自行来我中心领取,也可邮寄给个人。
六、联系方式
单位: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
联系人:刘梅 周世银
电话:0771-5337455(兼传真) 5337944
地址: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
邮编:530021
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网址:www.gxeea.cn
附件:2012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征订表
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普通高考 成绩证明 订制 通知
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11年10月25日印发
(共印50份)
附件
《2012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书》征订表
市填报单位(盖章) 填报人: 填报时间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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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姓名 |
报名号 |
通信地址 |
邮编 |
联系电话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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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 4月15日前上交广西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一份,同时上报与此表内容一致的Excel电子表格(以备制作)。
2. 考生受理申报单位一份,以备发放证书。